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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多项政策向农村中小学倾斜

2007-04-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金振娅、李陈续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金振娅、李陈续)最近一段时间,对安徽农村中小学教师来说,好消息一个接着一个: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工资将和城镇学校教师工资统一标准,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每5年可以普遍得到一次高质量的免费培训,据省教育厅厅长程艺介绍,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安徽有多项政策
向农村中小学倾斜。

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所在。近年来,安徽虽然采取多项措施来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但诸如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教师教育资源缺乏整合以及农村教师待遇偏低等问题依然存在。为从根本上保障所有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现全社会教育公平,安徽省在全面免除义务教育费用的同时,致力解决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难题。

针对农村学校多数师资不足、缺乏继续教育,安徽省规定,编制总额内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对农村教学点要确保每个班配备不少于1名教师;城镇学校新进教师要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1―3年,并将其作为教师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的标准之一。具备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见习期内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优先保障,建立专项资金,实行免费的高水平培训。

安徽已经着手建立覆盖全省的学区内校长(含副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在城市、县镇学区范围内校长、教师实行定期交流,凡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的教师和任职满两届的校长原则上都要参加交流;同时,建立“城镇学校骨干教师讲师团”送教下乡、送科研下乡,指导农村薄弱学校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并制度化、日常化的开展城镇学校与薄弱学校、农村中心学校与完全小学、教学点之间“结对子”活动。

据悉,安徽省还将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工作纳入到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指标体系,作为检验党委、政府教育责任是否到位的重要考核指标,强化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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