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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严肃查处三起诽谤和诬告案件

2007-04-1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深圳4月15日电(记者易运文)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日前通报了该市近期查处的三起诽谤和诬告案件。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强调,要提倡依规依法检举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决抵制诽谤、诬告等歪风邪气,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城市人文环境。对诽谤、诬告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让这种歪风邪气污

染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损坏深圳的干事创业环境。

通报说,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展部部长、毕业生就业市场经理唐正伟,因对所在单位由事业性质改为企业性质不满,于2006年7至9月份,通过编写打油诗、匿名信、手机短信等方式,诽谤市人事局某领导同志,造成了不良影响。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唐正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深圳市体育局党委副书记蔡铨毅,对自己由福田区区委常委、“两办”主任调任市体育局党委副书记不满,分别于福田区第五次党代会和人代会选举日,由蔡本人和其妻指使他人,利用手机向市领导和与会的部分代表发短信进行诽谤,造成了不良影响。深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蔡铨毅及其妻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警告处分。

深圳市农产品公司丰湖水果批发市场经理黄文达、市农产品公司肉类配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剑锋等人,在2006年8月市委对市农产品公司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期间,凭道听途说编写举报信,向组织虚假告发,且利用职务影响,鼓动不明真相的员工署名,个别党员参与其中,涉嫌捏造事实、诬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市纪委、市公安局、市国资委调查组会同有关部门对黄文达、吴剑锋等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公安机关已责成参与此事的17人具结悔过。

通报指出,对三起诽谤、诬告案件的查处,再一次表明了市委对查办案件的坚定立场,一方面坚持有案必查,坚决惩治腐败;另一方面坚持实事求是,及时为受错告、诽谤、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还干部以公道,还群众以明白,旗帜鲜明地支持干部群众干事创业。对这三起诽谤、诬告案件的查处,充分表明了市委大力加强风气建设的坚定决心,要在全市大力倡导团结共事、和谐创业、锐意进取等新风正气,坚决抵制无事生非、诽谤诬告、损害和谐等歪风邪气,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城市人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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