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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行业持证上岗有助于提高行业素质

2007-04-2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9日电(记者苏丽萍)由文化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筹备5年之久的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即将推行,这表明今后从事影视、歌唱、舞蹈等文化行业将需持证上岗。

“在文化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将有助提高文化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主任刘长权

解释说,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即将进入文化行业的社会人员和文化艺术院校及其他高等院校文化艺术专业在校生,也就是说以后他们要成为专业的影视演员、歌唱演员、舞蹈演员、演奏员、文物鉴定师、社会文化工作者等,都要经考核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以后艺术类大学生要持有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两个证书,文艺爱好者要“下海”也需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他强调,这是依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各类从业人员职业能力的要求而进行的考核和认定工作,而且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将作为文化行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刘长权指出,对于国家财政拨款的文化事业单位已有的专业工作人员,采取自愿考核的办法,虽然有些名气很大的演员目前不需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但在三五年内文化行业逐步做到持证进入、持证竞聘工作岗位,那么这些人也需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他强调,民间文化组织从业人员也要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如无证书,管理部门就不能允许他们在市场上演出和经营,像各类草台班子、“走穴”等,以前特别混乱,良莠不齐,今后持证上岗,不但质量有保证,还会规范文化市场。他特别指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选择合格人员进入文化工作者队伍,保证人员专业素质,同时对社会上各种出于商业目的而举办的选秀活动起到降温作用,因为在专业上国家已有职业标准,如果达不到标准,无论取得什么名次,恐怕也很难在专业上有所发展。

据介绍,文化行业有60多个职业列入特有职业,首批立项30余个职业,其中18个职业的国家标准、题库和参考教材已开发完毕。文化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试题、统一考务、统一发证”的原则,依托在各省区市及重点城市建立的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有组织、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目前已有北京、上海、辽宁、甘肃等2l个省区市和重点城市成立了文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并设立了定点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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