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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火炬计划将实施“育苗造林”工程

2007-04-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田彬 我有话说

火炬计划是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重要科技计划。“十一五”期间,火炬计划将进一步集中各方面优势创新资源,调动各方面力量,组织实施“育苗造林”工程。这是科技部近日发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及环境建设(火炬)“十一五”发展纲要》中确定的内容。

“育苗造林”重在营造环境。《纲要》提出了新

时期火炬计划要加快实现四个转变:一是工作主线上要从以技术、项目为中心向以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为中心转变,在企业自主创新工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二是工作重心上要从偏重于支持单一环节的技术创新工作向以支持综合性技术创新转变,重点支持发展技术创业企业和创新集群;三是政策设计上要从以目标对象的资格认定为基础向以行为导向和规范为基础转变,逐步形成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功能性政策框架;四是政策实施上要从依靠行政力量推动为主向依靠市场手段和组织制度安排的转变,通过机制创新促进创新主体之间的联系、互动和合作。

为此,“育苗造林”工程提出了力争在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体制机制方面取得新的突破,集成各方优势创新资源,加强创新组织、机构的推动能力和协同工作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集群的跨越式发展,使火炬工作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布局中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的总的目标。

一是在完善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体制和机制方面,要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引导和市场推进相结合的发展模式。进一步强化公共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引导,并充分与市场力量相结合,推进企业、大学、科研院所、各类政策工具和载体、各类市场化组织等成为有利于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坚力量。形成比较完善的计划指导和地方组织实施相协调的推进机制。形成部门合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强大合力。

二是以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基本形成科技企业公共财政引导投入体系。发起设立200家专业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到2010年,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公共财政资金达到50亿元以上,引导地方和社会资金投入超过1000亿元。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辅育体系。以企业孵化能力建设为导向,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到2010年,形成10万余家富有创新活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形成1000家左右的企业孵化器群体。

三是以发展创新集群为重点,推进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产业升级工作。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跨越式发展。国家高新区要通过发展创新集群,使创新能力、质量效益、经济总量同步提高。到2010年,国家高新区工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份额达到15%,国家高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生产总值的份额达到10%。形成产学研联动发展的支撑网络。促进各类产学研联盟组织的发展,形成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主体的创新集群服务网络;建立对国家863、支撑计划等重大科技计划的产业化引导工作的全方位支持体系。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达到2000家,服务中小企业20万家,培育若干具有较强核心服务能力,具备国际竞争能力的生产力促进中心。

四是聚集要素资源,增强对创新环境和产业化的支撑能力。形成一支环境建设和产业化发展的人才队伍。在国家高新区聚集直接研究开发人才120万人。同时注重培养高新技术产业化各方面的领军和专业人才,努力形成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新技术产业化管理的人才队伍。形成比较完善的技术市场和技术转移的环境与条件。推进技术转移工作,建设机制健全、功能完善、规范有序的现代技术要素市场。到2010年底,技术交易额超过2500亿元,建立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东三省等经济区域及有关行业的国家技术转移联盟和平台;初步形成资本市场支撑产业化发展的政策体系。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推进设立创业板,推广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推进风险投资、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及其上市辅导系统,形成支撑科技企业快速成长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基本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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