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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专题讲座

2007-04-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27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十六次专题讲座,讲座的题目是《完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讲座。

此次讲座的主讲人是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毛其智。他从我国现行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国外城乡规划立法的经验与启示、完善

我国城乡规划法律制度的思考等方面作了讲解。

毛其智说,新中国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建设,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单一到配套、从部门规章到行政法规再上升到法律的逐步完善过程。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9年颁布城市规划法,标志着我国城市规划法律制度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1993年,国务院颁布施行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这“一法一条例”,构成了我国城乡规划的基本法律制度,对于加强城市和乡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遏制城市和乡村的无序建设等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亟待完善;城乡二元分治,不利于统筹发展;计划经济色彩浓厚,不适应体制转轨后的开发管理;偏重技术管理,不利于政府职能转变需要;监督机制不完善,不适应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法律责任较轻,不利于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在回顾国外城乡规划立法历程后,毛其智归纳了各国城乡规划法值得借鉴的经验:统一城乡规划体系;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完善公众参与程序;实施规划督察员制度;适时修订规划法律;强化规划实施监督。

毛其智说,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完善,城镇化进程与城乡规划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要求,迫切需要对现行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加以完善:一是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建立统一的城乡规划体系;二是适应立法的阶段性特点,逐步完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三是规定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保障社会和公共利益;四是建立协同的行政体系,保障规划的全面实施;五是提高城乡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引导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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