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互联网信息评议值得尝试

2007-05-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方家平 我有话说

近年来,随着宽带网络的发展,网上视频迅速崛起,许多不良信息开始通过视频广泛传播。为有效扭转这一趋势,日前,由商业网站代表、互联网专家、网民代表以及政府管理部门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北京网络新闻信息评议会召开评议会议,针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网站视听节目传播中存在的大量不文明不健康信息现象展开

评议,对传播不良信息的相关网站提出警告,要求彻底清除相关不良信息,同时呼吁社会公众及网络业同仁共同抵制,加强监督。

为了创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北京市推出互联网信息评议制度可谓创新之举,是新形势下加强互联网社会监督和管理的一种有益探索,对于引导网站和网民共同抵制不良信息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互联网需要管理,但如何管理的确是个难题。可以说,互联网信息评议制度称得上是破解这一难题的一种刚柔相济的和谐管理制度。

说到互联网管理,有着强烈表达、交流欲望的网民最为担心的是网络管理部门出台硬性的管理制度,即互联网信息的好坏全由管理部门说了算,是否能够传播皆由管理部门来确认与执行,这种全部依赖于管理部门裁决的互联网管理制度多少给网民心理造成了被限制的不悦甚至滋生反感情绪。而互联网信息评议制则不一样,它将互联网信息的提供方、接受方、管理方等方面的代表溶为一体,通过合议方式来确认哪些信息是不健康的,哪些信息不应该传播,给网站和网民等被管理方以充分的知情权和裁判权,使得互联网管理更为科学,监督更加民主,因而接受管理和监督的一方更加心悦诚服,整改起来自然也就更加主动和配合了。更为重要的是,评议互联网信息好坏的过程,本身就是教育和引导网站和网民传播和接受健康互联网信息的过程,能够让网站和网民从寓管于教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接受管理和监督。

当然,互联网信息评议制本身也是一种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它融网站的行业自律与管理部门的强制他律为一体,促进网站进行道德反思和接受他人监督。这种制度执行好了,肯定有利于网络环境的净化。但是好的制度还需好的执行。按照互联网信息评议制度的运作要求,评议会的公报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第一次评议会公报发布当天,接受评议的北京36家网站均在网站首页刊发了评议公报和改进措施,表示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许多网站不仅立即清除了自身的不良信息,还制定抵制、监管和及时清除不良信息的措施与制度。然而,也有令人遗憾之处。笔者查阅各大网站刊登的评议公报后发现,内容过于泛化,公报所指当前互联网信息存在的问题只是泛泛而谈,没有一个问题指名道姓,给网民的感觉,就像是在说其他网站、而不是刊登公报的网站自身的问题。一些网站在谈到整改措施时也缺乏针对性。实际上,这36家网站中,除8家网站外其余28家都被要求整改。

既然是一种加强互联网管理与监督的制度,就应该发挥出其应有的管理与监督作用。笔者建议,在坚持互联网信息评议制之时,不断完善这一制度,加强问题的针对性,大胆地对一些网站进行点名批评,让社会看到这些网站是不是真的有了改进,从而促进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