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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享有基本文化权益

2007-05-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单三娅 易运文 我有话说

每1.5万常住人口就拥有一个图书馆,市区所有图书馆一卡“通借通还”;市民出户一公里就能享受到公益性文化设施提供的服务,“一公里文化圈”的实施使市民高雅向善;全市所有公益性文化场馆全部免费开放。

――这些在深圳已经不是愿景,而成为了现实。

五一期间,站在深圳市中心福田区,记者满眼看到的,不

是商业大厦,而是音乐厅、图书馆、图书城、博物馆、少年宫……公共文化设施,当仁不让地立在了地价高昂的黄金宝地。市民悠闲地踱步其中,享受着文化生活的愉悦。

公共文化服务关乎民生权利

有人说,深圳是经济强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自然应该健全。但实际上,与其说这是一个经济问题,不如说首先是一个认识问题。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在这个思想指导下,深圳市委、市政府认识到,公民文化权利与公民政治权利、经济权利一样,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为了实现公民文化权利,政府应承担四个方面的保障和职责:一是公民享受文化成果的权利,二是公民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三是公民开展文化创造的权利,四是公民文化成果受到保护的权利。

这个思路确立之后,深圳市在早已实施的“文化立市”战略中,把实现公民基本文化权利当作了第一要务,当作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重点和核心。到目前为止,深圳市已经持续推出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有“深圳读书月”、“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市民文化大讲堂”、“外来青工文化节”、“少儿艺术花会”、“周末广场音乐会”、“大家乐”等,再加上“深圳大剧院艺术节”、“深圳中外艺术品演出季”等国际性、全国性文化节、文艺比赛等,形成了多层次、多样性、便利均衡、参与面大的一个个文化活动品牌。

公共文化服务要给每个人均等的机会

深圳是一个移民城市,非户籍人口占到了一个很高的比例。去年年底的最新统计资料显示,深圳常住人口846.43万,其中户籍人口196.83万,仅占全市人口23.3%;而非户籍人口649.6万,占全市人口76.7%。面对这样一个全国罕见的人口结构,深圳市委、市政府认识到,外来工文化建设对于促进社会和谐有重大意义。

在对外来工的工作收入、生活状况、文化素质、心理状态等各方面进行了摸底之后,深圳市针对外来工流动性大、文化程度低、客居意识强等特点,制定了目标实际的《外来工文化服务工程方案》,本着公平享有文化、普及与提高并重、寓教于乐、强化服务的指导原则,除了降低各项市民文化活动的门槛,使外来工与市民共享节庆文化、公益文化服务之外,还有意识地将外来工作为重点文化服务群体。如已经举办了三届的“深圳外来青工文化节”,以及福田区“外来青工才艺大赛”、罗湖区“缤纷五月关爱外来建设者文化周”、盐田区“来深建设者才艺大赛”等,这些活动有意识地通过文艺演出、才艺比赛、法律咨询等形式,提高外来工的文化素质,增强他们的主人公意识,加强他们与市民的联系,使他们逐渐地全身心融入这个城市之中。

今年以来,深圳市文化局又规定各级文化部门开展针对外来工的免费信息查询、流动演出、流动电影等服务,并要求在全市选择5至10个服务点,实行每周两次送书上门、方便借阅的流动图书服务。

公共文化服务要将公益的阳光照到每个市民身上

从今年3月1日起,深圳市市属的七个文化场馆――深圳市博物馆、关山月美术馆、深圳美术馆、深圳画院、市群艺馆、深圳图书馆、市少儿图书馆开始全部免费开放,如此大范围的免票在全国城市中还是首次。

五一期间,记者在深圳市博物馆见到了熙熙攘攘的景象,人们在一件件展品前流连,第一次看到了关于深圳的过去。一位老年观众对记者说,过去票价10元,虽然不贵,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现在国家有钱了,免费开放,让更多的人进来感受文化,是件大好事。国营文化场馆的免费开放,带动了民间文化场馆的公益化。在南山区,记者参观了以高雅著称的述古堂美术馆,它以独有的文化氛围和雅致情调,随时向公众敞开大门。

据市文化局的同志介绍,免费开放的文化场馆非但不会降低水平,而且正在积极摸索提高质量、增加服务的多种方式;对于经营性文化场馆,如深圳大剧院和即将开张的深圳音乐厅,政府也将增加投资实行优惠票价制度;而市群艺馆的“周末剧场”,早已形成了五元钱看粤剧、交响乐、曲艺演出的火热场面。

文化、权利、均等、公益――党和国家的这些观念,正在一步步变成深圳人可以触摸、可以享受的现实成果。深圳,在建设一个机会均等、服务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过程中,也在一步步构建着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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