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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监察部公布5起特别重大事故处理结果

2007-05-1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10日电(记者郑北鹰)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发布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和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介绍五起特别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有关情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说,这5起事故是:2005年12月7日,河北省唐山市恒源实业有限公司(原刘官屯煤矿)特别重

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08人;2006年4月29日,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瓦窑堡镇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2人;2006年10月1日,重庆市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0人;2006年11月5日,山西省同煤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7人;2006年11月25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昌源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2人。这5起事故共造成24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513.7万元。通过调查认定,都是重大责任事故。

李毅中说,这5起特别重大事故中,共处理13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2人(包括给予行政撤职处分27人)。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地(厅)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42人,科级以下及其他人员34人。这5起特别重大事故,损失惨痛,影响恶劣,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令人刻骨铭心,有关地方、部门、单位正在举一反三,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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