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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兼任“村官”探索综合治理

2007-05-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福建省漳浦县佛潭镇石埕村青年杨小木原本从事石板材生意,日子过得尚可,可是自从2004年沾上毒品后,殷实的家庭逐步走向没落。当年,他被依法送进戒毒所。之后,他又得到镇、村“五帮一”小组的及时帮助,不仅戒掉了毒瘾,生活也重新步入正轨。“这要感谢兰警官的帮助。”他说。

“兰警官”指的是漳浦县公

安局佛潭边防派出所民警兰建荣,他同时兼任石埕村党支部副书记。和兰建荣一样,2005年5月,佛潭边防派出所另外10名警官,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进入辖区10个村(居)任职。

因吸毒盛行、“盗抢”猖獗等,从2002年至2004年,佛昙镇连续三年被省、漳州市有关部门列为重点整治对象。2005年5月,漳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创造性地提出了边防警官兼任“村官”,深入开展群众工作的新举措,并在佛潭首先尝试。

这些特殊“村官”发挥部队的政治优势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协助村两委扎实工作。这些警官利用自身的业务专长,在综治方面创设了一系列制度。如在村里成立“创安”理事会;在人员流动量大、隐患多的地点建立打击管理服务一体化的治安岗亭;组建专业护村巡逻队,采取“定时、定点、定线巡逻以及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的模式,对重点路段、店面、主干道等部位开展交叉巡逻等。2年来,佛潭镇社会治安状况迅速好转,2005年底一举摘掉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后的帽子,综合评比跻身全县第二名。

警官任村官后,由于警官具备专业素质,加之进入村级领导班子,具有综合职能上优势,有利于加强村级治安综治工作的直接组织和领导,大大激发了农村基层活力。诏安林头村支部书记李志洪深有感触说,过去想抓综治工作不知从何抓起,也抓不到点子上,现在不同了,兼任村官的边防民警提的意见和措施很管用!“村官”民警则认为,这项措施是掌握社情民意,提高治安管控能力有效途径。更重要的是,与群众接触更多了,警民关系更和谐了。(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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