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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学子福音:国家资助政策成体系

2007-05-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郭扶庚 我有话说

    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关键是要加强助学政策体系的制度建设。图为贫困大学生在展示助学金证书。新华社发

“国家”二字的庄严含义

5月21日,在财政

部、教育部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我国高等教育将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这些奖助制度,冠以“国家”二字,庄严而又温暖。

高考在即,江西省今年将投入8000万元建立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5000元资助,受惠学生将达1600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如果今年考上了大学,都将在8月20日前收到政府部门发放的资助金。

同时,从湖北省也传来好消息:截至目前,该省通过政府直接资助、半工半读、贷款上学、学校资助、企业资助等途径筹集资金近1亿元,10万名职业院校贫困生得到资助。

5月1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决定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起,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今后,将有更多学子受惠于这项政策体系:全国1800所高校的400万名大学生中每年将有3%的学生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20%的人可以拿到高校国家助学金,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600万名学生中90%的人能够享受国家助学金。

江西、湖北的佳音,展现了国家政策体系的前景。

从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入手

许多人还清楚地记得,今年两会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为了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国家将采取两项重大措施:一是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同时,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使困难家庭的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二是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

5月9日,国务院讨论并通过了与此有关的两项决议,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同时确立。

张少春表示,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关键是要加强助学政策体系的制度建设,明确相关助学政策。

基于这样的考虑,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张少春表示,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从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入手,通过加大财政助学投入力度、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学校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助学经费等,实现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中,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中等职业教育将形成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资助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强调,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及时作出的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影响深远的重大决策,是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好事,充分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原则。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今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保障水平将有显著提高。从资助范围看,国家励志奖学金由每年的0.3%扩大到3%;高校国家助学金由每年的3%扩大到20%;中职国家助学金由每年的5%扩到90%。从资助强度看,国家奖学金由过去每生每年4000元增加到8000元。新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高校国家助学金由过去生均1500元增加到生均2000元。中职国家助学金由过去生均1000元增加到生均1500元。

此外,为使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强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特别是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财政部正会同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研究开展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具体办法。办法出台后,将选择部分省份进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明确中央和地方资金投入责任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但是,目前我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面临的问题比较突出,这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亟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因此,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设计思路,着眼于系统性和长期性,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一是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又鼓励优秀学生。二是既增加财政助学投入,又注重多种渠道助学。三是既有政策体系的统一性,又兼顾地区差别。四是既资助困难学生,又注重改善教育结构。助学政策不仅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而且鼓励学生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或接受职业教育。

为使这项制度便于操作、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国务院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中明确了各方资金投入责任。国家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中央所属院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其中,西部地区,不分生源,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中部地区,生源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东部地区,生源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8:2和6:4,生源为东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根据财力及生源状况等因素分省确定。人口较少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负担。

新资助政策向国家最需要专业倾斜

张少春介绍,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具有强烈的政策导向作用,这就是要通过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力度,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

在国家奖助学金的安排上,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不搞平均分配,更多地考虑了不同类别学校和不同专业的特点,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倾斜,引导学生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促进高校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杨周复强调,这些专业是最艰苦、最基层也是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中肯定会享有比一般专业更多的优惠政策。

根据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对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国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杨周复说,这是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可以调动起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今年将在教育部部属院校试行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政策。

张少春说,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不仅在制度安排上指向教育结构调整,也通过发挥中央与地方经费分担比例的杠杆作用,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招生,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

张少春介绍,2006年,中央财政直接安排的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经费只有18亿元,地方财政投入也非常有限。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中央和地方财政2007年半年投入的经费将达到154亿元左右,其中,中央财政投入95亿元,地方财政投入约59亿元左右。2008年全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将在此基础上翻一番,达到308亿元左右。新资助体系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到500亿元,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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