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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将在30个城市监督母乳代用品

2007-06-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日电中消协日前在京宣布:将于今明两年在全国30个城市通过建立义务监督员队伍,组织消费者进母婴保健机构、社区、市场、企业调查和了解《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遵守情况,对违规销售母乳代用品的行为开展社会监督。

1981年第34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主要内容为:禁止对公众进行代用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奶粉样品;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禁止以文字或图画等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印婴儿的图像;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该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与危害等10条。我国为该《守则》的签署国。1995年,有关部门颁布了《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对母乳代用品生产者及销售者的推销行为作出了严格规定,禁止开展有碍母乳喂养的销售活动。

中消协有关人士解释说,之所以要开展为期两年的社会监督活动的背景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婴儿奶粉进入市场销售,有些公司违反法规要求,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母乳代用品促销活动,有的产品标签明确写出类似或接近母乳字样,不少销售人员在医院或超市推销母乳代用品。这些违规行为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目前我国总体纯母乳喂养率的下降,特别是城镇纯母乳喂养率的持续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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