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社会责任”将作为制度约束企业

2007-06-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任生心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日电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不仅是道德伦理的呼唤、评价企业道德高下的标准,将是对企业的一种刚性制度约束,也将成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实实在在的准入证。这是今天此间召开的“法制建设与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上,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讲述的。

国家发改委周平军、中央党校

教授江涛等与会专家认为,我国是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发展中国家,目前,企业正面临着发展经济和尽社会责任的双重任务。我们要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制度,确定有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违法责任,企业应在法制建设中承担自己的责任与义务。研讨会由《基建优化》、杂志社、《中国经济法制》编辑部主办,北京中经纬经济文化交流中心承办。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