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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7-06-0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新华社6月3日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说,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

通知强调,当前,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去年全国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目标,加大了今后四年节能减排工作的难度。更为严峻的是,今年一季度,工业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过快。与此同时,各方面工作仍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配套、政策不完善、投入不落实、协调不得力等问题。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扭转,不仅今年节能减排工作难以取得明显进展,“十一五”节能减排的总体目标也将难以实现。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狠抓节能减排责任落实和执法监管,建立强有力的节能减排领导协调机制。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共分10大部分,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控制增量,调整和优化结构、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创新模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依靠科技,加快技术开发和推广、强化责任,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健全法制,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完善政策,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节约意识、政府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

整个方案包括40多条重大政策措施和多项具体目标,涉及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实施10大重点节能工程、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强化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等。(《通知》解读见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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