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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相“文化遗产日”珍稀剧种觅生机

2007-06-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苏丽萍 通讯员 焦雯 我有话说
●50年间地方剧种消失四分之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重在保护
●保持自己的文化DNA是生存关键

高甲戏吸收了提线木偶的技艺,是闽南地方文

化的典型代表。

莆仙戏积淀着由宋到清各个历史时期的大量戏曲艺术因子

6月5日,北京民族文化宫,福建莆仙戏《千里送》精彩上演,今年“文化遗产日”珍稀剧种展演的序幕由此拉开。在随后的几天里,去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26个珍稀剧种将陆续亮相。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田青向记者介绍说,今年“文化遗产日”之所以把珍稀剧种展演作为重头戏,首先就是因为它的重要性。戏曲艺术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极为重要的部分,明清戏曲艺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后人无法企及的几个高峰之一,可以说和唐诗、宋词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其次是由于它的濒危性。随着国际化和现代化的浪潮,中国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面临被挤压、被边缘化的问题,而传统戏剧更是重灾区。目前已有许多剧种消失,剩下的剧团也多是勉强维持。

我国地方戏曲的生存现状到底陷入了怎样的困境?该如何保护?“文化遗产日”又将对珍惜剧种的保护产生怎样的意义?

地方戏曲剧种锐减

人才流失

我国有着丰富多彩的地方戏曲。根据上世纪50年代末的调查,全国各地方、各民族戏曲剧种共存368个。这些剧种记录了中华民族独特的生活情感、道德情操、喜怒哀乐和地域特色,同时许多珍稀剧种都拥有堪称世间一绝的独门绝活。如四川川剧的变脸、山西蒲剧的翎子功、福建高甲戏中的丑角表演技巧、山西祁太秧歌唱句中大量的虚词和衬字等,都饱含着中华民族的审美情趣。

但如今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串沉重的数字:2005年中国艺术研究院完成的《全国剧种剧团现状调查》显示,我国现存剧种仅267个,与新中国建立初期相比,减少了100多个;而在这267个剧种中,还有60多个剧种没有音像资料保存。许多地方剧种也正在走向消亡。以戏曲大省山西为例,1983年编纂《中国戏曲志》时的调查结果显示,山西有49个戏曲剧种;20年后再次调查,存活在戏曲舞台上的剧种仅剩28个。这意味着,过去的20多年中,仅山西一地就平均每年消失一个剧种。消失剧种里不乏历史悠久、有文化价值的剧种,如形成于宋金时期,流传于山西、河北、内蒙古、陕西的赛戏;形成于宋代,流传于山西上党地区的队戏。山西的情况不是特例,全国各地许多曾承载一个地区的民族传统习俗和人民感情的剧种也已经消失或正面临消失。

曾主持《全国剧种剧团现状调查》的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副所长刘文峰说:“我们调查了全国200多个剧团,其中80%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要么被私人承包,将剧团原有剧种抛弃,进行各种商业走穴演出;要么因经费短缺,举步维艰,处于濒危状态。”在他看来,民间戏曲文化衰落的主要原因在于接续性的缺失:其一,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过程中,剧团发展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表现出了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状态;其二,多数剧种存在于欠发达地区,出现了有观众无市场的局面;其三,人才流失、断层现象严重,造成戏曲遗产失传;其四,戏曲是形成于农耕时代的传统艺术,遭遇现代社会多元的娱乐文化挑战,在城市,很多人没有欣赏戏曲的习惯,而在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没人学戏也没人看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以及由此带动的公众娱乐方式和审美趣味的变化,都是戏曲市场迅速萎缩的根本原因。

抛开传统的“创新”是自毁

如何走出困境,是摆在很多地方戏剧团面前最实际的问题。对此,田青认为,现在首先要做的是保护和继承,那些抛开传统的“创新”,实际上是在毁戏曲,是在善意的努力下走着另一条加速自己消亡的道路。他说,有的剧团为了生存,不惜中断传统去嫁接外物,甚至以庸俗化来迎合现代观众。例如每个地方戏都有充满自身特色的乐器、曲调和表现方式,但现在许多地方戏都在向民族大乐队的方向努力,在伴奏中加上大提琴、电子琴,美其名曰“发展”。国家扶持力度较大的一些剧种甚至还花钱请话剧导演排戏,请现代剧作家写新戏,请话剧舞美来设计灯光布景,请学西洋音乐的人来配器,实际上使原本很有民族特色的戏曲变成了以地方戏音乐为素材的“歌剧”,这样的结果是地方戏曲迅速走向趋同化,抹掉自己的特色,这等于用另一种方式消灭自己。

“我听说现在还有很多戏曲演员请音乐学院毕业的人用钢琴给他们上视唱练耳课,钢琴和我们的戏曲发音、民族音乐从律制到审美情趣都完全是两个体系,而这些人却在用照搬来的西洋音乐体系来改造我们残存的那一点点民族戏曲。”谈到此处,田青显得有些激动。他认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更多的是保护的责任,不能妄提发展。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得较好的国家,其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是截然分开的,比如日本的能乐、歌舞伎、三味线,都是重在保护本身。“我认为,不同领域有不同的需要,戏曲就是要原汁原味,因此核心工作应该是保护。这次我们希望让大家看到中国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和宝贵性,我们可以去重新发现传统的美,但不要想当然地去把自己的审美观强加于其上。”田青说。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从“人”开始

除了专题性的展览和演出之外,今年“文化遗产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主要安排还包括:评选和公布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表彰奖励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批准公布第一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等等。

这些活动,能否为处于困境中的地方戏曲带来一线生机?

众所周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特点正是在于传承,口头文学、表演艺术、手工技艺、民间知识等文化遗产大都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薪火相传,并在自然淘汰中逐渐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定的文化传统或文化模式。“靠传承而进化,在传承中进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规律。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传承人迫于生活压力,纷纷选择进城打工维持生活,“人去艺绝”的残酷现实正在不断上演。在田青看来,只有把这些传承人确定和保护起来,才有可能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策真正落实下去,使已经出现断裂的文化与传统接续,而此次活动做的就有这样一项工作。

乱弹流布于浙江台州、金华等地,是戏曲的“活化石”,有深厚的群众基础

“此外,还要改变传承者们的思想观念。”田青补充道,“发展,不是要把自己的DNA变成别人的DNA,地方戏曲的独特性、代表性才是它的价值所在,地方戏曲的传承者们必须自觉地认识到,只有保持自己才能生存下去。”

刘文峰则显得比较乐观,他认为,尽管随着时代的发展,戏曲的娱乐、教化功能逐渐在边缘化,但其传承文化的功能并没有消失。现在广大城乡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戏曲不仅有人看,而且演出相当活跃。另外,传统民俗的回归和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文化需要,也给戏剧艺术的复苏提供了一定条件。“虽然戏曲不可能像过去那样,成为一种娱乐的主流艺术形式,但只要中国文化在世界上能保持独立地位,我觉得它就能传承下去!”刘文峰说。他同时认为,“遗产日”对激发公众关注和认识民族戏剧的热情、推动政府乃至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刘文峰还特别提议,可以考虑从以下几点出发保护和发展戏曲文化:设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给予各地、各个剧种的发展历史、艺术价值和文化价值恰当的定位,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政策;把保护和发展戏曲文化遗产作为新时期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战略需要来认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各级政府保护和发展戏曲文化的自觉性;建立新型剧团管理机制,进一步激活艺术生产力;加大戏曲艺术后备人才的培养,实实在在地把我国的民族文化纳入基础教育范畴,并改善戏曲教育传承制度以解决传承问题;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加快抢救和保护戏曲艺术遗产,加大对戏曲理论研究、戏曲艺术创造的投入;加大戏曲文化的宣传教育,培养戏曲观众;改善和加快戏曲文化设施的建设,改善剧团的演出条件和工作环境等。

图片均摘自《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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