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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山林分到家防火靠大家

2007-06-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涂洪长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福州6月7日电2003年,南方重点林区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林改制度成为森林防火的重要推动力。相比林改前,2006年福建森林火灾发生率下降了70%以上,在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综合评比中名列第一。

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说,福建的地理概

貌为“八山一水一分田”,全省森林覆盖率62.96%,林业用地面积占陆域总面积的74.7%,其中80%以上属集体所有。林改前,因为产权不清晰,广大群众从林业生产中受益不多,对森林防火漠不关心,防火完全成了政府的事,一度是“疯子放火、干部打火、群众观火、领导恼火”,森林火灾频发,绿色资源大量毁于火患。

三明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现任村支书邓文山说,林改后,村集体山林由过去的“干部林”变成了村民的“自家林”,村里专门成立了护林联防协会,采取轮流管护的办法,由联户承包的农户,按每户人口数确定管护天数进行轮流巡山,实行山上插牌,做好人员交接,把森林火灾防得“死死的”。

“均权、均利、均责”的林改制度真正推动了森林火患的群防群治,据永安市林业局统计,目前该市已经成立了111个群众性护林联防协会,组建各种林业专业协会255个,村级协会覆盖面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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