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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民族文化 传承文明火种

2007-06-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今天是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全国各地以“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和宣传活动,营造了全民共同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近些年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文化遗产保护措施日臻完善,整个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渐入佳境,成就喜人,备受瞩目。

“人事

有代谢,往来成古今。”文化是历史的积淀,是民族的记忆。在沧海桑田的社会变迁中,一个民族的风风雨雨,一个国家的浮浮沉沉,总会在历史的备忘录里留下痕迹。人们在思想观念、道德情操、思维方式、个性特征、行为模式以及想象力等各个方面的状况,或以物质形态的古迹遗存,或以非物质形态的风情习俗,传之后世,泽被后人。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国家,在其独特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独树一帜、别具一格的文化形态,也构成了色彩斑斓的世界文化之林。中国作为千年文明古国,更以文化的独特性、持久性、厚重性傲立东方,著称于世,给后人留下了蔚为壮观的文化遗产。从这些伟大的遗产中,我们能够明白“我们是谁”,“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我们能够绘出自己的文化图谱,找到自身的优缺点,找到与世界对话的恰当位置。因此,文化是民族的“根”,是国家的“魂”,是我们穿越时空,保持独立与完整,走向未来的精神纽带。而保护这些“根”之所系、“魂”之所在的文化遗产,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庄严使命,也是我们对后代所肩负的神圣职责。

文化不能一成不变,也不能自囿于内。文化的独特与开放、多样与融合,往往是文化发展的一体两面。在汹涌澎湃的现代化和全球化浪潮面前,如何处理好民族文化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如何把握好民族文化由自我走向世界的分寸,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文化课题,也是文化遗产保护置身其中的文化大背景。尤其对于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现代化进程伴随而来的文化冲突是复杂的、深刻的,如何在文化的“自卑”与“自满”之间找到文化的“自信”,更是一件彰显民族智慧和勇气的事情。这样的问题解决不好,文化发展就迷失了方向,文化遗产保护也就失去了指针。现实之中,有些地方忽视传统与现代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社会发展一味求“快”求“新”,致使不少文化遗产在一轮轮的“建设”热潮中灰飞烟灭,而另有一些地方则没有认清民族特色与外来风格之间的关系,盲目追求“与世界接轨”,造成部分文化遗迹走形变样、不伦不类,留下了无可挽回的遗憾。因而,对于文化遗产,我们必须具备一种对历史和民族高度负责的审慎态度,倍加珍惜,精心呵护。这也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面对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所遭遇的挑战,我们必须起而行之,群策群力。“文化遗产日”的设立,正是国家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动员,意在唤起全民保护文化遗产的文化自觉。这一节日代表了我们保护文化遗产的历史责任感和巨大决心,既是对过去工作的一种总结,也是今后努力的一个开端。纵观这些年来我国保护文化遗产的历程,从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到公共财政的投入,从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到“世界文化遗产”的大力申请,我们找到了一条卓有成效的保护之路。去年颁布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总揽文化发展全局,规划了蓝图,指明了方向。而在刚刚举办的“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上,我们与世界各国一起分享了成就与经验,并与之达成了广泛的合作与共识,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赢得了世界声誉。

“文化遗产日”只有短短的一天,但我们相信,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文化遗产保护必将成为每一位公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必将成为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自觉履行的重要职责。当前,在突飞猛进的现代化过程中,保护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传统文化,对于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对于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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