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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医师可以申请在大陆执业

2007-06-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范又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15日电在今天由中国医师协会举办的“2007海峡两岸医师行业建设研讨会”上,卫生部医政司有关负责人说:拥有台湾医师资格的台湾居民,与香港、澳门的医师同样享有申请在大陆短期执业的权利,并且执业期满时还可以申请延续。台、港、澳居民取得内地医学院校毕业证书并在大陆医疗机构从事临

床工作满一年,可以申请参加大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两岸医界人士,卫生部及北京市卫生局的官员,就台湾医师到大陆执业及在大陆建立合资医疗机构的相关政策、社区卫生服务建设、老年人医疗等议题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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