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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警惕汽车租赁诈骗犯罪

2007-06-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罗旭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15日电记者罗旭从公安部获悉,近年来汽车租赁市场合同诈骗犯罪多发,严重损害了汽车租赁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财产安全。公安部提醒有关单位及个人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根据各地公安机关的情况反映分析,现在汽车租赁市场合同诈骗犯罪手法多样。犯罪分子从汽车租赁公司骗租

汽车,将车辆转让、抵押,所得赃款用于还债或挥霍。除利用伪造的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等证件作担保骗租外,还有使用他人财产证明抵押骗租、伪造单位证件骗租、以个人真实身份骗租、自己成立租赁公司诈骗加盟车辆等方法。

公安机关还提醒,要注意汽车租赁市场合同诈骗犯罪的以下特点:系列案件多发,犯罪分子通常利用汽车租赁公司之间信息交流不畅的漏洞,同时对多家租赁公司行骗;向有计划、有组织犯罪发展,犯罪分子作案前进行预谋,选择作案时间、对象和销赃地点,制定周密作案计划;涉众型案件增多,一些汽车租赁公司采取从社会招募私家车的方法进行营运,一旦车辆被骗,往往殃及公众利益;犯罪分子重复作案现象严重,犯罪分子多是欠债无业人员,为偿还高额赌债等债务,陷入了“租车-抵押骗钱-挥霍-再租车”的怪圈,拆东墙补西墙,屡屡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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