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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措施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监控网

2007-06-2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19日电(记者吕贤如)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刘平均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推出五方面新举措,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到“十一五”末,将解决标准老化问题,基本建成科学、统一、权威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这些举措意义重大。刘平均指出,解决标准老化问题,可以使

标准及时体现、利用最新科技成果;建立科学、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并有效实施,可对食品生产、加工、消费各个关键环节可能产生的危害因素进行有效监控,保证和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刘平均介绍,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好转。但尚存在标准总体水平偏低,新技术、新资源、转基因等方面的一些重要标准短缺,部分标准实施状况较差的问题。为此,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将与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重点实施五方面措施。

――继续加快标准制修订。到“十一五”末,使我国食品标准的标龄由现在的平均12年降低到4.5年,制修订周期控制在2年之内,基本建成以国家标准为主体,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和管理标准相协调,与国际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基本接轨,科学、统一、权威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进一步加大重要标准实施力度。在农产品种养殖领域,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计划“十一五”期间,新建6000个国家级示范区,力争总量达到1万个,实现每个县有5个左右国家级示范区。在食品加工领域,积极推进食品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在流通领域,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

――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研究。针对目前食品领域标准相对滞后的问题,将依靠科技创新,逐步形成农业和食品安全科研与标准研究同步,科技成果转化与标准制定同步。并参照相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合理性。届时,新产品一投放市场,即可有标准可依。

――加强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建立健全国外技术法规评价体系,提前消除国外不合理的技术性要求。做好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前瞻性研究。积极应对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以促进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防止不安全产品进口。

――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化建设。发挥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的作用,尽快解决相关标准信息资源分散、信息不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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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知多少

经过多年努力,截止到2006年底,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1965项,其中强制性标准634项,推荐性标准1331项,食品行业标准2892项。

今后,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将会同八部委局及有关行业协会,加快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过程和餐饮服务等环节质量安全标准的制修订。重点是抓好可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1141项国家标准和1322项行业标准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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