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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峰会就新条约草案达成协议

2007-06-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潘革平、谢栋风、尚军 我有话说

新华社布鲁塞尔6月23日电经过长达近20小时的紧张讨论,参加欧盟峰会的27国首脑23日凌晨在布鲁塞尔就替代《欧盟宪法条约》的新条约草案达成协议,从而结束了长达两年的欧盟制宪危机。

欧盟轮值主席国德国总理默克尔在当天凌晨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参加本届峰会的欧盟所有成员国已就新条约

草案达成一致,敲定新条约具体内容的新一轮政府间会议将在今年12月底之前召开,新条约计划在2009年6月前付诸实施。

根据各方最终达成的一致意见,《欧盟宪法条约》的名称不再沿用,新条约内容里也不会出现“宪法”字样。取而代之的是一部通常意义上的修正条约,以使扩大后的欧盟能够有效决策。

由于遭到英国和荷兰的反对,新条约将不会规定欧盟盟旗、盟歌和铭言等可能使欧盟成为“超国家机构”的内容。在组织结构改革方面,新条约将把欧盟最高权力机构欧洲理事会由目前的成员国首脑会议机制转变为固定机构,并设立常任主席一职。

欧盟各国领导人还一致同意,通过新条约设立一个名为“欧盟高级代表”的新职位,统管欧盟外交和安全事务。新的欧盟高级代表将把目前欧盟负责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级代表索拉纳和欧盟对外关系委员瓦尔德纳的职责合并在一起,同时出任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并负责主持欧盟27国外长会议。

如何改革欧盟理事会的表决机制是此次峰会上最引人注目的分歧之一。各方最后同意,“双重多数表决”制将从2014年开始实施,并允许有3年过渡期。届时,欧盟理事会如能获得55%的成员国支持、且支持国人口达到65%的欧盟人口便可通过一项决策。

此外,新条约将取消现行的轮值主席国制,还将赋予成员国议会在欧盟决策过程中享有更大发言权。

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表示,制定新条约意味着欧盟“正朝着正确的方向迈进”。默克尔说,当天达成的协议意味着“欧盟走出了制宪停顿和反思阶段”,政府间会议将根据新的授权起草新条约。如果条约案文起草顺利,各成员国还需依据国内程序予以批准。默克尔表示,是否需要全民公决将由各国自主决定。

图为6月23日,在位于比利时布鲁塞尔的欧盟总部,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右)向欧盟轮值主席德国总理默克尔送花,对德国为欧盟新条约草案达成协议所作的努力表示感谢。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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