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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全国土地调查加强改善宏观调控

2007-06-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新华社特约评论员 我有话说

土地是发展的第一资源。谈发展,必须立足于土地资源的基本现状。按照国务院部署,今年7月1日将启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计划用两年半时间,采取高科技手段,全面查清全国范围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

我国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束已十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原有的土地信

息已越来越难以满足新形势的需要,成为土地管理决策难、规划难、执行难等诸多问题原因之一。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已成为当务之急。搞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开展土地调查,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证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土地管理成为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建设用地、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未利用地的数量和分布,掌握城镇、村庄以及独立工矿区内部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以及农村宅基地等各行业用地的结构、数量和分布,是政府科学决策,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时调整供地方向和规模、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实现城乡统筹、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前提。

开展土地调查,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权益、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国人地矛盾十分突出,保护耕地是国家基本国策。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首要任务就是查清每一块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位置和保护情况等,明确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高压线”的位置,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创造条件,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民族发展根基奠定基础。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还要全面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状况,及时调处各类土地权属争议,全面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明确农民合法土地权益。

开展土地调查,是实施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迫切需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以实际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考核、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有量责任目标考核的依据”,“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范围,以当地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准”。查清全国各类土地利用现状,获取到地块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和图件,是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有效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各项耕地保护措施,确保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根本依据。

土地调查是国民经济建设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公益性工作,也是一项牵扯面广、政策性强、技术性要求高的系统工程。我国第一次土地调查历时十余年,第二次土地调查按照国务院要求,要在两年半时间里全面完成。时间非常紧迫,任务更加艰巨。希望各地区、各部门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宣传动员,周密组织实施,希望社会各方面和全体公民应热情关注、积极支持,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各项任务。(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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