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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领会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007-06-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袁祥、殷泓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9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今天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吴邦国指出,胡锦

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我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阐述了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基础。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论述精辟,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更好地动员和团结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继续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把思想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在谈到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时,吴邦国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特别是在当前用工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好劳动合同法显得尤为重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深入普及劳动合同法知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用人单位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自觉依法规范用工行为,让广大劳动者增强法律意识,更好地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保障劳动合同法的有效实施。

吴邦国说,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提高代表议案的办理质量,充分发挥代表议案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申诉难”和“执法难”是社会反映强烈、代表普遍关注的问题。本届以来,有许多代表建议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解决这两个“老大难”问题。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就是在代表议案的基础上形成的。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中还是第一次,是发挥代表作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又一次有益尝试。今后,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服务保障工作,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提供更好的服务。

吴邦国指出,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抓住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在立法与监督的结合上做文章,着力解决一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强人大工作的实效,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思路和方法。这些年来,我们对属于工作层面的问题,通过加强跟踪监督,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对属于法律层面的问题,通过及时修改完善有关法律,为相关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对修改后的法律,继续通过执法检查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形式,确保法律规定的落实,促进有关方面不断改进工作。实践证明,这个工作思路和方法,大大增强了常委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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