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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林:24年乡村电影路

2007-07-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潘剑凯 我有话说

“那是1956年,珠岙粮管所的操场上,第一次放起了露天电影。当时我就傻了:这么一大块白布上,怎么能放出这么大的人?还会动?还有声音?太神奇了!”

1950年,陈云林出生在浙江省三门县珠岙镇西陈村。3岁时,不小心摔坏了腿,他只能一瘸一拐地走路。而那场电影,就像一道神奇之光照亮了他的心灵,让他忘却了肉体的痛苦

,一生痴迷在电影的世界里。

1983年,村里要办农村文化俱乐部,需要一个放电影的人,村里人都选了陈云林。这时的陈云林已是一个做橡胶生意的个体户,很会赚钱。但是,他宁愿当一个又苦又穷的乡村电影放映员。

村里让陈云林去县电影公司学技术。“他们一看是我,马上喊:回去回去,你不用学了!嘿嘿,他们都知道,我从小就在偷师,早就学会了电影放映技术。”那个年代,农民没什么娱乐,村里看一场电影就像过节一样。一听说哪个村放电影,周边村民都是拖家带口赶过来,一群孩子见到陈云林推着车走,都一下涌过来,帮着推车。

然而,好时光是短暂的。九十年代后,有电视的人家多了起来,看露天电影的人越来越少。周围的电影放映员纷纷改行,只有陈云林一个人还在坚持。“农民对电影的需要是不会消失的。条件好的乡镇没人爱看了,我就翻更高的山,去更偏僻的村放电影。”拖着一条残腿,扛着放映设备,陈云林开始走他一个人的山路。有时走到半路,腿疼得受不了,他就坐下来歇歇。有时运气好,会遇到一辆过路车,他就求人家搭他一段路。“人家都说这么苦,你还去放什么电影?我不觉得苦。只要能动,我就要放。看着大家乐,我也高兴。”

陈云林放电影有自己的一套。考虑到观众的文化水平,在电影放映前,他先介绍一下电影的故事梗概。此外,经常先放一些自己编写的幻灯片,有党的新政策,也有好人好事。一次,在柿树湾村放电影,陈云林听说村里有位老婆婆受两个儿媳妇虐待,当晚,就把这个故事编写到幻灯里。他自己还拉着二胡,以演唱道情的方式唱了出来。那两个儿媳妇看到后,赶过来对他破口大骂。不过她们的事被老陈这么一唱,几个村的人都知道了。几个月后,那里的村干部告诉陈云林:多亏你放了幻灯片,现在两个媳妇对婆婆好多了。

电影是欢乐的,生活却是艰辛的。曾经,患病多年的母亲要他照顾,三个侄儿的学费要靠他来支付。至今独身的陈云林说:“现在放电影,县里财政补贴一点,村里再给一点。前几年放一晚上补贴50块,今年增加到100块。我要付来往的路费、请人搬运的劳务费、伙食费,刚够用。没关系,只要能坚持放电影就行了。”

24年来,这个电影痴迷者,拖着一条残疾的腿,奔走于三门和天台的50多个村庄,放映电影4300多场,往返行程超过5万公里,比绕地球一圈还要多。从1986年到1993年,陈云林每年都获得台州市和浙江省优秀电影放映员的称号;1988年,他还荣膺国家优秀电影放映员称号。2006年10月,他成为“感动台州十大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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