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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我们手拉手》原创权尘埃落定

2007-07-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易运文 通讯员 陈小渝 我有话说

本报深圳7月7日电两年8下井冈山,深入山村体验学生生活,书写了城乡孩子们手拉手互助互学的感人事迹。不料,以此为剧本创作拍摄的荣获当年华表奖等三项国家级奖项的电影《我们手拉手》,竟被告为剽窃。究竟原创还是抄袭?近日,这起有关知识产权的维权之争终于落下帷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二审

判决,认定电影《我们手拉手》不存在剽窃问题,深圳电影制片厂、深圳文学艺术联合会等为该剧的原创。

据介绍,电影《我们手拉手》是依据苏曼华创作的剧本《送你一根魔杖》进行摄制的,其中的故事情节均源于当年深圳市实验小学与井冈山下七学校开展的“手拉手”活动的真实素材。当年,编剧苏曼华在深圳市实验小学采访时发现了这一感人活动,随后8次到井冈山体验生活,了解城乡孩子们互助互学的情况。历经艰辛创作完成的剧本,被某杂志发表的《大雪小雪》的创作者传言为剽窃,并以电影《我们手拉手》中存在多处情节相似为由将深圳电影制片厂、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宿州电视台等电影制作方告上了法庭。

该电影的编剧苏曼华称,当年听到这一说法时感觉“简直是天外飞来”。曾一同到井冈山拍摄过当年孩子们手拉手互助互学的感人镜头的深圳市电影制片厂厂长助理赵建国更是义愤地称对方完全是捏造和污谄。苏曼华表示这一事件给她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和名誉损失,她已做好准备,将以侵犯名誉权起诉原告。

深圳市文联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澄清这一事实,事关深圳文艺界和深圳影视文化精品制作界的声誉。《我们手拉手》原创权的落定,既维护了文艺创作的知识产权,更给所有的文艺工作者提了醒,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合法的创作权。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深圳市文联已成立了文艺家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并聘请了常任律师,设了热线投诉电话,还将定期举行维权知识讲座,以帮助文艺创作者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她还呼吁:文艺工作者一定要提高维权意识,依靠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文化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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