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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块土地拥有合法“身份证”

2007-07-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新华社记者 我有话说

同每一个合法公民都拥有一张身份证一样,经过土地调查,我国的每一块土地也都将拥有自己合法的“身份证”,这张“身份证”的名称就叫“土地证”。

土地作为重要的资源和资产,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国家财富的源泉,也是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最基本、最重要的不动产。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土地产权的归属要通过

土地登记才能明确,土地产权必须经依法确认并登记后才受法律保护,成为实际意义上的法人或公民的财产。而土地登记的重要基础就是土地调查。

明确土地权属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由于我国产权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土地权属不清、界线不明,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我国经济生产秩序,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土地权利的价值日益体现,历史遗留以及不断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已成为威胁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明晰土地权属的要求越来越迫切。

权属调查是土地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标,不仅要查清全国城乡各类用地的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还要全面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状况,及时调处各类土地权属争议,依法明确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实现全国城乡土地登记的全覆盖。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项工作对于明晰土地产权,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规范土地市场交易安全,意义十分重大。

调查土地权属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牵涉面广、业务量繁复的工作。其中最大的难点是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这也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面临的一项重点和难点工作。土地权属争议能否依法妥善解决,是这次土地调查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点之一。因此在这个问题上,各级地方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对于调查中发现的土地权属争议,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法调处,早日化解矛盾,扫除土地调查障碍。

查清全国每一块土地的权属界线,实现全国城乡土地登记全覆盖,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我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直在积极推进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土地登记覆盖率明显提高。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福建、湖北、湖南、海南、重庆、贵州、甘肃等地克服困难,主动工作,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已完成60%以上,有效地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这些成果为新一轮土地调查圆满完成任务奠定了基础,为早日实现每一块土地都拥有合法“身份证”的目标创造了条件。(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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