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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权市场的制度模式

2007-07-1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办的“中国经济观察双月论坛”日前在京召开。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邓志雄副局长详细介绍了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运行现状;北京产权交易所熊焰总裁作了题为《产权市场―中国创造》的主题发言;中央党校教育长李兴山和首都经济学界范恒山、王振中、金碚、王东京、谢庚、

张文魁等数十位专家学者,围绕产权市场的功能定位、发展现状和未来走势进行了热烈讨论。

公有产权流转问题是个国际性难题。我国在改革开放早期,国有产权的处置大多采取行政化手段。随着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不断深入,一些地方采取较为市场化的办法来处理,效果并不理想。主要体现在:出资人不到位;并购市场环境差强人意。这决定了国有产权还不能完全按纯市场化原则自由交易。

如何寻找到符合中国实际、保证国有资产流动但不流失的路径。专家们强调:第一,企业产权是一种商品,是稀缺的、有价值的,其价值只有通过市场才能真正被发现;第二,国有产权从理论上讲属于全中国人民,在国有产权处置过程中,价值最大化与社会公平同样重要;第三,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实现国有产权的有序流转,而不是通过行政审批来管理国有产权的交易。

关于中国产权市场的基本制度模式,专家们认为只有两个主题词,即“公开”、“竞争”。“公开”和“竞争”看似简单,但作用很明显:首先,“公开”改变了私下寻找投资人渠道窄、效果差的做法,通过公开市场渠道广泛征集受让人,可以发现更多潜在投资人。其次,“公开”割断了特定的利益输送通道,让所有的意向受让人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买标的企业,从而有效避免“暗箱操作”,将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腐败行为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第三,公开有利于充分发现投资人,充分引入竞价机制充分发现价格,让国有资产“卖”个好价钱。实践证明,国有产权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转让效果很好。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统计结果,2006年,北京、天津、上海三家产权交易机构完成的企业国有产权项目3168宗,成交金额901亿元,与评估值相比增值143亿元,增值率达到18・8%。产权市场规范国有产权转让、发现投资人和发现价格的功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专家们指出,中国的产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规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选择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国有资产将长期存在,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在中国出现产权市场这样一种资本市场的特殊形态有其必然性。专家们认为:产权市场的未来发展将在三轴体系中展开:一是横向展开,增加交易品种。品种越多市场越红火,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以及其同类业务资源应更多导入,并在业内形成一家开花、其他机构积极跟进的局面,形成联盟合力,以期产生市场外部经济规模效应。二是纵向发展,向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高端靠拢。三是深度挖掘,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充分发挥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提高竞价率,提高竞价水平。与会专家建议,国家应将产权市场纳入中国资本市场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强指导和监督,促进产权市场的规范发展。(鸣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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