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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国企改革模式的启示

2007-07-1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吉林国企改革模式的启示

本报记者曾毅

816,一个普通的数字,在吉林省却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从816户国有工业企业改革攻坚战开始,吉林省走出了老工业基地国有经济比重过高、结构和布局不合理、企业债务沉重、活力不足的怪圈。

2005年1月13日,吉林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提出了

对816户重点国有工业企业用一年时间基本完成机制、体制的改革。12天后,这场改革作为吉林省2005年八项工作之一被列入了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广开财路,多渠道筹措改革成本。”吉林省国资委副主任马明进行了这样的总结,全省采取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资产变现、国有股权转让、债务处理、招商引资、财政注入、减免税费、利用政策化解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改革成本。改制期两年来,全省筹措支付改革成本223亿元。

在吉林省任何一个相关改制的文件和协议中都有着明确的一条,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要把安置80%的职工上岗作为前置条件。816户重点工业企业中,改制前处于下离岗的28.59万名职工全部参加了社保并轨试点。改制前在岗的23.5万职工按照标准,采取现金、股权、债权等方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与改制后企业建立了新型劳动关系,有22.5万人重新上岗,上岗率达到96%以上。

国企改革的成功,使得吉林省的经济发展节奏迅速加快。据省统计局的数据,今年前4个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构成经济效益综合指数的7项具体指标中,有6项指标比上年同期有了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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