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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牵手 首都农村教育大步发展

2007-07-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刘茜 我有话说

编者按

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是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农村师资力量薄弱问题,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2006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各地认真贯

彻文件精神,因地制宜,积极采取措施,并不断探索和创新,取得了积极成效。最近,教育部组织召开"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座谈会",教育部部长周济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强调要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要明确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抓好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同时充分肯定了各地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积极进展和经验,要求各地学习借鉴好的做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加强工作宣传,进一步深入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教育部师范司、本报教育部从今天起共同开辟“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栏目,陆续报道部分省、市推进支教工作的经验做法,以飨读者。

城镇教师支援农村

马丽老师能够待在北京市密云县石城小学的日子已经屈指可数了。一年前,马丽老师作为本区内支教的一分子,从密云县第二小学来到了群山怀抱中的石城小学。马丽老师是全职支教教师,她的主要任务是承担班级授课任务、参加或指导学科教学研究,支教工作期限为一学年。同时北京市还派出兼职支教教师,兼职支教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农村中小学校学科教学、参加校本培训和教学科研活动、指导年轻教师、讲授示范课,兼职支教实行工作量制,累计达到480个课时视为完成一年的支教工作。

为了提高农村教育的整体水平,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北京市委、市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2004年启动“绿色耕耘”行动计划,充分利用市级教师培训的优质资源,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高水平的培训。三年来,共培训了近万名农村中小学校级骨干教师。市区培训专家深入农村中小学课堂千余次,现场指导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2005年启动了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2006年,为改善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启动了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工作。马丽老师只是支援农村教育队伍中的普通一员。

除了区、县内支教,北京市还建立了城八区教师支援远郊10个区县农村教育的工作机制。城八区负责派遣符合条件的教师到10个远郊区县的农村中小学校支教。2006年,丰台区教委就选派了36名教师支援延庆县。孙震任组长,这位年轻的组长给人最深刻、最直观的印象就是总背着个双肩包。“包里是支教的工具和资源,有了它,我们支教的作用能够发挥得更大”。背着30多斤的东西,孙震还是乐颠颠的。支教活动让这些城里教师的能力得到了好的发挥,取得更多的成就感。但支教期间他们待遇、职务是如何保障的呢?孙震老师对此一点不担心。因为《北京市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各类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正常享受派出学校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各派出学校不得以支教为由影响支教教师的年度考核和聘用关系。对完成一年支教任务的全职支教教师和累计完成480个课时的兼职支教教师经考核合格后在政策上予以保证。一是取得《北京市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证书》和证章;二是优先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三是表现突出者授予北京市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并优先参加市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市级学科教学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评选。同时,市、区两级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实施,两年来,市、区两级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用于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

高校毕业生农村支教

为了更好的开展支教活动,不仅城镇教师,大学毕业生也投入到这支队伍里。2006年,北京市启动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工作,计划用3年时间,选派2000余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3年,为每所农村中小学配备两名支教教师。

为了更好地开展大学生支教工作,北京市10个委、办、局联合制订了《关于组织北京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开展支教活动的意见》,对大学毕业生支教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合同签订、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均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对到农村中小学支教的大学毕业生享受的优惠政策都有明确规定,如被聘用到农村中小学进行支教活动的京外生源高校毕业生,连续2年考核合格的,可办理北京户口;在校期间通过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的,笔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延长至其3年合同期满后的6个月;被聘用到农村中小学进行支教活动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入学考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聘用到农村中小学进行支教活动的高校毕业生,3年合同期满在教育系统以外就业的,政府不再向其追缴师范教育培养费;到农村支教的高校毕业生享受政府提供的生活补贴,第一年每人每月为2000元,此后逐年增加,第二年为2500元,第三年为3000元,并为每一名支教大学生办理相关保险等。为此,市、区财政三年将拿出2.4亿元资金用于大学生支教工作。2007年选派5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工作得到了广大高校毕业生的充分响应,报名参加支教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达2069人,范围涉及京内外73所高等学校。相关区县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初步确定了495名支教人选和50名后备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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