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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摘编

2007-07-2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消费社会”的解读路径:马克思的视角及其意义

唐正东在《学术月刊》2007年第6期撰文认为,鲍德里亚等西方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家在建构其消费社会批判理论时,只把消费社会当作一个客观的事实来看待,在方法论上拘泥于非历史性的社会学方法,无法进入马克思意义上的历史唯物

主义的方法论视域。这直接导致了他们不能准确地把握批判和超越消费社会的路径。马克思在《巴黎手稿》时期由于撇开了对生产过程的正面分析而直接进入到对财富分配领域的批判性研究,因而还不具备历史地分析消费过程的思想基础。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界定了生产过程对消费过程的决定性,但对消费过程本身有可能产生的社会效应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经过19世纪50年代初期的思想过渡,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和《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不仅从资本统治模式的复杂性的角度深刻地指出了消费过程对整个社会经济形态的重要性,而且最终还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发展性的角度,阐释了由消费过程所滋生的观念拜物教的消解路径。

社会学的转向

翟学伟在《社会》2007年第3期撰文指出,西方社会学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中成长起来并服务于政府与其他社会组织的社会科学,因此它的知识传统具有一种职业性的立场。比较其他相关学科,这一立场导致了社会学很难给普通个体带来什么收益,由此社会学不是像它自己声称的那样有使个体增益的用途。若想改变这种局面,社会学需要重新认识社会结构与行动之间的关系,发展出一套演绎性的知识体系。而社会交换论及其延伸是这一转向的前兆,它给个人立场的社会学以希望,也为中国本土研究重构这一立场带来了契机。

逻辑的观念与理论

王路、张立娜在《求是学刊》2007年第3期撰文认为,“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逻辑学”是国内逻辑学界长期争论的问题。其中,“没有逻辑”说还分为绝对论者和相对论者:绝对论者认为中国古代没有任何形式的逻辑;相对论者认为中国古代虽然没有西方意义上的逻辑,但有非形式逻辑。之所以学者们在此问题上争论不休,是由于双方对什么是逻辑有不同的理解。在进行中西逻辑学比较之前,首先要确定一种统一的逻辑观念,因为逻辑观念是逻辑理论得以形成的基础。在亚里士多德那里,逻辑的观念就是“必然地得出”,这与我们今天所说的“有效的推理”思想和精神是一致的。作者认为,从“必然地得出”或“有效的推理”这一观念出发来理解逻辑和研究中国逻辑史,与过去的研究相比,至少可以有一些优点:首先,这一观念可以使我们的研究直接涉及逻辑最本质的东西,从而揭示中国逻辑史最重要的思想,而不用去对比亚里士多德逻辑;其次,这一观念可以使我们看到传统逻辑中的许多东西不是逻辑,因此在研究中国逻辑史的时候,即使进行比较,相应于传统逻辑这部分内容的东西也可以不予考虑;第三,从这一观念出发,假如研究的结果告诉我们中国古代有逻辑,那么我们可以在明确这一点的基础上不断深入探讨;第四,假如研究的结果告诉我们中国古代只有类似于传统逻辑中不是逻辑这部分内容的东西,而没有类似于“必然地得出”这样的东西,即没有逻辑,作为史学研究也仍然是有意义的,因为这会有助于我们思考为什么亚里士多德那里能够产生逻辑,而中国却不会产生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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