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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力度

2007-07-2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26日电记者倪迅从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去年以来,按照中央的部署,国土资源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系统共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题会议9077次,下发文件6605份,编发简报8260期,举办

培训讲座近2900次。据统计,2001年1月至2006年4月,共查结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案件358件。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共查结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案件16件,涉案金额3562.93万元,涉案单位15个,涉案人员18人,受刑事处理11人,纪律处分4人,行政处罚4人。

经多次调查研究,国土资源部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范围界定在国土资源管理职能范围内与经营有关的业务,明确了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四个方面的治理重点。按照统一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共清理2004年1月1日以来(土地出让为2004年8月31日以来)的四个治理重点的项目45.99万个,涉及非法利益金额1179.29万元。纳入自查自纠的企事业数达1万余个。

据了解,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针对查找出的易发生商业贿赂问题的20余个关键环节,撤销影响公平竞争文件14个,已出台文件1069个,拟出台文件609个。同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国土资源部还积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努力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2006年5月国土资源部出台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土地出让制度,规范操作程序。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对不同的矿种采取不同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方式,明确了竞争性出让和协议出让的范围,建立备案土地估价抽查检查制度,完善《土地评估机构管理办法》。为规范矿业权出让价款的评估委托行为,制订了涉及向国家交纳价款的矿业权评估委托办法,通过公开随机摇号的方法,选定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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