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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够了不用找,分不够别瞎忙

2007-07-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姚晓丹 刘红英 本报记者夏斐 我有话说

每年高校招生的前后,是招生诈骗活动的高发期。7月24日,湖北省教育厅、武汉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典型案例,现场说法,介绍相关政策,揭露种种高校招生诈骗行为,为广大考生及家长防骗拒骗支招。

发布会上,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尚保建、武汉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局长梅艳珠等向新闻媒体介绍了湖北省、武

汉市的相关情况。据统计,2005年以来,武汉市共破获招生诈骗案件28起,其中05年17起,06年1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0余名,为考生和家长挽回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其中几起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在全国范围都较为典型。

案例一:“自主招生”

2005年8月初,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影视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张某、石某与武汉黄鹤影视公司工作人员王某、张某合谋,决定以该影视工程学院名义搞“计划外招生”进而从中牟利。随后,张某、石某私刻了该院印章,再由张某到武汉一家包装彩印公司印制了4000份“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影视工程学院《录取通知书》”。通过招生中介层层加码售卖。

至案发时,共有全国10个省、市2000余名考生受骗。9月初开学,许多手持假《录取通知书》的“新生”,到该院报到,但在该院公开张贴的新生名单中,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名字。案发后,武汉市公安局抓获涉案人员30余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员全部到案,追缴赃款2290余万元。

点评:少数高校个别招生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其作案手法就是通过捏造“自主招生”的名目,伪造录取通知书行骗。由于有高校个别内部人员参与,对考生和家长的欺骗性比较大。

案例二:“特长生”

2004年,一批学生在武汉市某著名高校入学近半年,《录取通知书》和学费收据上均盖有该校印章。学生集体居住在学生公寓,新生们都有各科教材,学生证、借书证、听课证、餐卡等一应俱全。但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这是一起犯罪分子精心策划的骗局。

犯罪嫌疑人陈某(武汉另一所大学网络学院职员)、王某长期沉溺赌博,欠有巨额赌债,为偿还赌债,二人精心策划,以可以搞到“特长生”指标的名义行骗,通过伪造该校印章及大学录取通知书、收费收据,骗取50余名学生及家长的信任,收取每名学生5万元至10万元好处费不等。随后,陈某、王某通过熟人关系,谎称这批学生是“网络学院校外站点”的学生,请求帮忙安排住宿,办理借书证等相关证件,并联系该校法学院等院系,安排学生插班听课。后被该校法学院领导发现破绽报警。

为应付学生及家长,二人还雇请一名副教授、三名在校大学生负责管理学生档案、联系上课,集中购买教材等日常事务。犯罪嫌疑人陈某案后交代:我们的目的就是既能骗到钱,又能保证自己不受公安机关的追究。我们料定,这些学生与该校正规学生一起参加考试,肯定过不了关。然后,我们再以此为托词,对家长解释,说是因为学生成绩太差、考试不过关,所以拿不到正规本科文凭。再趁学生家长很着急时,顺水推舟地向他们提出,将这批学生安置到该校网络学院,重新注册为网络学院的学籍,让他们在网络学院自生自灭。这样,我们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点评:一些招生诈骗分子熟悉高招政策,而广大考生和家长对政策了解较少,对社会上的一些传闻深信不疑。这种信息掌握的“不对称”和各种传闻,为犯罪嫌疑人作案提供了可乘之机。本案中,主要犯罪嫌疑人正是抓住了一些考生及家长想通过“花钱、找熟人、进名校”的心理,伪造学校印章和通知书行骗。

案例三:混淆类型招生

2005年9月29日,方某假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董事长”,以合作办学为名,通过武汉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联系,与湖北信息工程专修学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此后,方某分3次,将346份伪造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本科录取通知书”,交给了湖北信息工程专修学院,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的名义,非法招收了全国17个省市共342名学生,进入湖北信息工程专修学院学习,骗取了这批学生所交入学费937万余元,其中方某获利300万元。

点评:当前社会上“人情”风盛行,不少人都认为,凭关系就能办成事。犯罪分子抓住人们的心理,冒充学校的“董事长”,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以承诺按照普通全日制高校录取为幌子,蒙骗受害者。

防骗总原则

近段时间以来,招生诈骗手段又有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新的伎俩:

一是通过互联网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在网上设立虚假招生网站,声称可以代办入学,取得正规文凭、学籍。

二是以帮助转为华侨生名义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声称可以通过关系办理在外国学习档案、长期居留权证、出入境证明等资料,将考生身份转变为华侨生,然后利用国家对华侨生特殊的招收政策进入名校。

三是在高校内建立犯罪据点实施诈骗。一些犯罪分子为骗取考生和家长信任,在高考前后以各种名义在高校内部租赁办公地点,然后通过把考生和家长带到学校实地参观,在校内设点收费,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

随着高校招生工作的日趋规范、严格,招生诈骗手段也在不断地花样翻新,打击招生诈骗活动任重而道远。打击诈骗的工作不应仅仅要依靠公安机关以及教育部门,只有让广大考生及家长真正了解政策,认清骗局,招生诈骗活动才能失去生存的土壤。尚保建认为,一些考生及家长之所以上当受骗,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对招生的形势和政策不大了解,或者心存侥幸,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落入了中介诈骗的陷阱中。因此,他提醒广大考生家长,防范诈骗的总原则是:分数够了,谁也不用找,分数不够,找谁也是瞎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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