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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基层”受欢迎

2007-08-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刘先琴 通讯员 姚学斌 我有话说

本报郑州8月10日电10天时间,百位知名专家学者,1020场报告,直接听众达25万,刚刚结束的河南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基层”集中宣讲活动,受到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热烈欢迎。

这次活动是由河南省委宣传部、省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法学会共同举办的。省委书记徐光春要求宣讲活

动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突出社会主义理念教育在“五五”普法规划中的重要地位,真正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宣讲,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基层更好贯彻落实。

7月19日上午,郑州大学法学院沈开举教授冒雨到洛阳市新安县石寺镇,为400多名镇机关人员和村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理念教育课,当地乡村干部纷纷表示,“过去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个很抽象的概念,似乎离基层很远,今天听了讲座,才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

在南阳镇平县公安局,政治部主任张新聆听了南阳理工学院韩雪峰老师的宣讲后高兴地说:“这次法治理念教育宣讲活动澄清了多年来许多干警法治学习中存在的模糊认识,干警们灵魂受到了一次深深的触动,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也提升上来了,今后我们会更好地利用手中的权利为百姓谋平安、谋幸福。

在信阳市息县,专门安排老上访户、“钉子户”与宣讲专家面对面交流,听取宣讲后他们表示:“自己以后不再搞赴省、赴京上访了,要运用法律手段、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在商丘市睢阳区,宣讲活动在群众中产生了强烈共鸣,丰富、翔实的法治教育报告引起基层干部群众的浓厚兴趣,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人们说:“教授的宣讲,符合广大农民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的实际情况,解决了广大农民法治理念上的误区和盲点。”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刘天华在驻马店宣讲时,针对目前一些城市社区、街道构成较为复杂,社区居民法律基础薄弱、素质参差不齐等特点,着重宣讲了构建和谐家庭关系、和谐邻里关系,恢复传统的“老街坊”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许多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居民纷纷表示,“刘法官的宣讲就像一盏明灯,灯光照的地方越多,社会就越加和谐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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