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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查办商业贿赂案件2362起

2007-08-1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14日电 记者倪迅从全国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获悉,山东省从2005年8月到今年5月,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2362起,涉案金额1.82亿元,涉及重点领域和方面案件1446起。查办涉及国家公务员案件182起,追究法律责任和党纪政纪责任人161人。

据统计,山东全省共有32329个单位参加自查自纠。通

过自查发现问题4187个,涉及单位2106个,目前已纠正3850个,上缴不正当收益4817万元,其余问题也都明确了整改期限。通过广泛深入调查摸底,认真查找问题,分类作出处理,积极加以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去年以来,山东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专项治理商业贿赂的关键环节来抓,查办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突破了一批重大商业贿赂案件,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山东省坚持突出问题同步治理、政策措施同步实施、制度建设同步设计的“三同步”工作格局,努力构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全省各级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17708条。同时,坚持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金融监管体制等改革结合起来,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切断商业贿赂与行政权力的利益关联,全省各级共实施改革措施2820项。

山东省还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国有资产监管以及企业管理等制度,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和各行业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全省各级共修改完善防治商业贿赂方面的规章制度16206件,新制定规章制度8198件,建立企业自律方面的制度379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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