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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胆报国永无悔

2007-08-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罗旭 我有话说

这天的南京,晴空万里,苍松滴翠。

26岁的马少蓉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赶到这里,第二次参加一个特殊的夏令营活动。这距离她第一次参加,中间隔了整整10年。

1997年的8月,公安部政治部和江苏省公安厅共同组织了第一届全国公安英烈子女夏令营,马少蓉等39名公安英烈子女参加了夏令营。

10年后的

今天,江苏省公安厅再次组织了公安英烈子女夏令营,12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公安英烈子女参加了这次活动,其中有6人参加过10年前的夏令营。

上一次夏令营期间,营员们走进了人民大会堂、游览了万里长城、参观了雨花台革命烈士纪念馆和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这些都让我更理解父亲职业的重大意义”,已是22岁的女大学生邵彦对记者说,“也更加领会了公安英烈们那份赤胆忠心、报效祖国的情怀。”

营员们参观了江苏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刑侦物证中心,祭扫了烈士墓园,向雨花台革命烈士纪念碑敬献了花圈。雨花台上,英烈子女们再次举起右手,重温了十年前的誓言:“为完成父辈未竟的事业,为实现祖国繁荣富强而奋斗不息。”

10年沧桑,参加过上次夏令营的英烈子女们都已长大成人。现为宁夏同心县公安局民警的马少蓉,曾多次被评为县优秀公务员,2006年9月还荣获自治区优秀女警官称号。今天第一次参加夏令营的孩子们也一样让人骄傲。刚刚被南京科技大学录取的陈龙说:“我要以优异的成绩来告慰父亲,绝不给他丢脸。”

10年来,全国公安机关都高度重视着关爱英烈家属的工作。2003年起,江苏省公安厅设立了公安民警因公牺牲抚恤补助金。目前,全省已为81名因公牺牲民警发放抚恤补助金789万元,为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发放助学金45.7万元。在厅长黄明的办公室里,有一份小档案,记录着建国以来江苏全省所有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的家庭情况和联系方式。他在写给各个家庭的慰问信中,附上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希望他们有急事的时候可以找得到我们”。

“在失去父亲的日子里,我们的生活发生了很多改变。”营员们说:“可我们坚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在夏令营中学习到的精神、我们血液里流淌的父辈的赤诚,永远都不会改变,我们将用一生的奉献回报祖国、回报社会。”(本报南京8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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