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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四大环节开展药品专项整治

2007-09-0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5日电(记者范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向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了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药品整治组制定的《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药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药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从药品注册、生产、流通、使用四大环节全面开展药品专项整治

根据《药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年底药品整治工作需达到如下目标:

完成药品注册核查工作,使药品注册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药品研制秩序明显好转;建立完整、准确的数据库,全面掌握已上市药品批准文号的总体情况,清除涉嫌造假的药品批准文号;通过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切实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产品,完善改进药品注册制度;完成大容量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部署向大容量注射剂类品种以及重点监管的特殊药品生产企业全面派驻监督员,修订《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剂及小包装原料药的生产、进货、销售、库存数量和流向的实时监控;全面检查和清理2006年以来新开办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完成对境内在审和已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注册资料真实性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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