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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让山更绿水更清民更富

2007-09-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郑北鹰 我有话说

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是退耕还林工程的主战场之一。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的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11省(区、市)及陕西、河南、甘肃、青海4省的部分县纳入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范围,涉及1130个工程县,2300多万农户,8800多万农村人口。8年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57亿亩,其中退耕

地还林0.63亿亩,荒山荒地造林0.83亿亩,封山育林0.11亿亩。在一个完整的补助周期里,国家累计投资706亿元。

退耕还林使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的山更绿、水更清、民更富,曾经满目疮痍的家园变得越来越美丽,充满勃勃生机,呈现出一派祥和的景象。

水土流失面积减少、强度减弱

退耕还林工程8年来通过大规模的林草植被建设,水土流失明显减轻。

最新监测结果显示:随着流域内森林面积快速增长,水土流失面积不断减少、强度不断减轻。四川省退耕还林的林地每年滞留泥沙0.53亿吨、增加蓄水6.84亿吨,年滞留泥沙占全省森林年滞留泥沙总量的20.9%,相当于全省年输入长江泥沙总量的17.7%。

贵州省对10个县的定位监测结果表明,退耕地年均土壤侵蚀模数由退耕前的3325吨/平方公里减少到2005年的420吨/平方公里,降低了87%。遵义县松林镇丁台村,退耕还林前5口水井成了枯井,老百姓要到很远的地方挑水吃。2000年退耕还林1200亩后,5口水井都涌出了清泉。

综合效益十分显著、惠及多方

――以造林绿化为主体的生态建设快速推进。退耕还林是我国生态建设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钱粮直补到户、检查验收到户、林权落实到户等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保证了造林任务完成、造林质量合格。据国家林业局、国家统计局核查,退耕还林的面积核实率、造林合格率都在90%以上。

――工程区农民收入明显增加,生活得到改善。目前,中央财政投入发放到位的退耕还林资金已达1300多亿元,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退耕农民人均获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896元,约占退耕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西部地区401个县高于20%。

――农村生产结构得到调整,生产生活方式发生转变。四川雅安、贵州遵义等生态恶劣、经济贫困的地区,通过退耕还林还草、舍饲养畜,逐步走上了粮下川、林上山、羊进圈的良性发展道路,实现了耕地减少、粮食增产、农业增效。依托退耕还林,一些地方大力发展畜牧、林果、花草、中药材和观光旅游等产业,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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