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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卓越”还是“挥霍”

2007-09-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日内瓦记者刘军 我有话说

最近,瑞士沃州就前交通及车辆检查局长罗曼・布瓦沙到底是“劳模”还是“贪官”,争论不休。一方面,州高级官员为其作出了“成绩卓越”的操行评语,称其“因出色的领导才华,使州交通及车辆检查局年赢利数百万瑞士法郎”;另一方面,州司法机关以“在任职期间行为不检点、涉嫌挥霍公款和公共财务账目不清”为由对其提起诉

讼。

两年前,刚30出头的布瓦沙就以“思维活跃、能力超群、雷厉风行和具有锐意进取的独创精神”被任命为局长。在他任职的两年半内,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精简机构,工作人员从270人缩减到220人,年赢利额从3600万瑞郎增加到4500万瑞郎,对车辆检查的“拖延率”从原来的18个月缩短到10个月。无论是工作效率、口碑,还是经济效益都可圈可点。然而,布瓦沙的做法却引起司法部门的注意。

有人指控布瓦沙自2004年初任职以来,每年“超常”举行各类名目的庆祝活动,仅2006年一年的宴请就超过30次。2006年,布瓦沙在一座城堡内邀请137名员工晚餐,每人消费283瑞郎(一顿工作午餐在25瑞郎左右)。2007年6月,他邀请12位同事在法国一家豪华餐厅聚餐,每人消费高达1200瑞郎,超过一名学徒工的月薪。此外,布瓦沙还被指控对女员工“性骚扰”。布瓦沙承认对一位女员工“言辞不当”,并通过媒体公开表示歉意,但对其他指控却“问心无愧”。他辩称,担任局长就应该使单位赢利,由于公共机构不能发“红包”,那么就必须采取私营企业的一些措施来“调动员工积极性,鼓励他们作出更大的贡献”。这些“鼓励和感谢措施”都是公开透明的,包括利用公款组织内部员工奖励活动,如晚会、聚餐、外出等。他承认,每年用于此类活动的费用为4万至5万瑞郎。他还说,利用“公共收入之外的账户存款额”组织各类活动的费用不属于公共收入范围,他不过是“延续了过去的传统”,并得到有关州领导的同意。

布瓦沙事件暴露出,在瑞士一些公共部门存在“小金库”或“隐瞒未报的公共财政收入”,交通及车辆检查局至少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存在着“类似”私下挥霍公款的问题,同时也昭示着公共财政监管部门存在许多漏洞。一位州议员表示,司法部门调查布瓦沙理所应当,但不能将所有过错都归咎于布瓦沙,应该从政府监管部门找问题。他近日已向州议会提交了一份议案,要求追究州政府相关领导人的责任。一旦“挪用公款”的指控被认定,相关人员必须偿还欠款。

不过,民众对布瓦沙的批评更多出于道德考虑。事实上,没有法律规定领导不能宴请自己的下属,也没有法规限制领导给员工送礼,但做事应该有个度。布瓦沙以“学习私营企业方式”为借口替自己开脱是站不住脚的。私营企业主经常乘廉价飞机旅行,也经常以快餐充饥,他们往往很“抠门儿”。作为政府部门的领导,不仅应该注重经济效益,更应树立诚实、正直的形象。(本报日内瓦9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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