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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大学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2007-09-1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16日电(记者罗旭)日前,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下发通知,正式批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这是公安教育事业在高层次公安专门人才培养方面取得的又一个重大突破。

公安大学坚持走“学科立校”之路,大力加强法学学科建设。目前,法学学科下设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

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等六个二级学科,涵盖了刑事诉讼法学、刑事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等公安特色鲜明的专业方向。其中诉讼法学于2003年被评为北京市级重点学科,是全国公安教育系统中唯一的省部级重点学科和唯一设立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获准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社会各界对公安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水平的认可,为公安大学跻身“211工程”院校行列和诉讼法学申报国家级重点学科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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