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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和家长要警惕招生诈骗案

2007-09-1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17日电记者刘茜今天从教育部获悉,近日,各地公安机关陆续接到报案,发现并打击了一批非法招生诈骗案件。教育部今天发出第4次招生预警,提醒考生认真了解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不要听信社会不法分子的所谓花钱就能上学的虚假宣传和欺诈性承诺。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不会向不符合高校录取标准

、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据介绍,近期发现有人持高价买来伪造的河北大学、北京经贸职业学院等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报到;有不法分子冒用天津大学、兰州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安徽大学等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自考助学班名义或打着与上述学校合作办学旗号违法招生。

教育部提醒,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和考生成绩录取,不允许任何中介、个人参与招生及收费。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及自考助学班是不同于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办学形式,入学要求、学习方式及毕业证书等都有所不同,相互之间不能混淆。从2007年起教育部所属高校已经停止招收成人脱产班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脱产班。对此,考生和家长要认真了解国家招生政策,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为规范高校办学行为,防范招生中介诈骗,今年国家实行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将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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