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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四措施保食品安全

2007-09-1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9月18日电(记者郑北鹰)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说,工商部门采取了四项措施确保进入市场的食品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周伯华说,从去年到现在,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上,工商总局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主要采取了四条措施:第一,严格进行市场经营主体的执法大

检查,对获得了营业执照的商户进行严格的规范,对于无证照经营食品的进行坚决取缔。从去年到今年7月底,全国共取缔9098个无照经营户。第二,加大了对经营者食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执法大检查,要求所有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经营者必须要承诺确保产品质量和信誉,公开在市场承诺,建立承诺制度。第三,加大了对产品和食品进入市场的准入、交易、退市的执法大检查。第四,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执法专项大检查。

针对当前全国产品质量的问题,周伯华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出现了高速发展,对产品质量问题,我们的政府和企业是高度重视的。但是在前进中,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不平衡,所以同一类产品,不同的生产者,在质量的标准和其他各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这次专项整治最重要的成绩是对全国人民进行了一次质量安全的大教育。

周伯华预计,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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