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免责还书:唤起道德意识

2007-09-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俊卿 我有话说

据云南省一些媒体近日报道,由于一些借阅者没有按时归还图书,致使云南省图书馆数千册图书滞留在外,影响了馆藏图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给其他读者借阅带来了不便。为了收回这些逾期未还的图书,云南省图书馆在当地媒体上发布公告,开通“免责还书绿色通道”:如果读者在一周内归还图书,无论超期多久,都不需要提供

任何解释,不需要缴纳任何罚款。

这一举措推出后,短短7天的时间内,就有980名读者还回了1521册图书。许多流失在外的珍贵图书又重新回到了图书馆,一本1983年借出的英文孤本书终于在14年后得以归还。一些老读者在归还数年之前借出的图书时,还表示了真诚的歉意。

对这种开通“免责还书绿色通道”的尝试,各界观点不一。有人认为,“借书不还非君子。”还有人认为,“免责还书”是以规章制度的退让为基础的,云南省图书馆这样做,有纵容不良行为的嫌疑。

不可否认,一些人恶意将书据为己有的情况确实存在。但这毕竟是少数,正如云南省图书馆副馆长王水乔所说,读者逾期不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长期出差、搬离本地、书籍遗失等等,“恶意不还的比较少。”

从“开卷有益”的古训,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劝勉,都表达了大众对读书价值的肯定和赞扬。读书,对于个人来讲,是成长进步的阶梯;对于一个民族来讲,能够涵养精神气质;对于一个国家来讲,能够铸就文化根基。不久前,中国国民阅读率的走低,以及图书馆的使用率偏低,曾经牵动了无数人的心,不少人为此表达了他们的担忧。云南图书馆此次“免责还书”,其意义不仅在于唤起读者对图书馆职能的理解,使他们明白按时还书的意义,更彰显了对读书的鼓励和支持。那种手捧名著,秉烛夜读、废寝忘食的境界,恐怕爱书者或多或少都有所体会。“免责还书”正表现出了对借书人的宽容和理解,体现了对读书人的关爱。

当然,这样说并非意指有借无还的行为是正当的,毕竟图书馆的书面对的是广大读者,从所有权以及管理维护的角度讲,借书到一定期限都是必须还回的。而且,“免责还书”的活动唤醒的大都是因无心之失欠下“书债”的读者,对于那些一心将爱书据为己有的人来说,这种道德感召的力量还不够大。广大读者还是得从自身做起,切实提高认识,做一名按时归还书籍的文明“借书人”。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