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6日电(记者张莹)日前,卫生部网站公布了《院务公开目录(征求意见稿)》,向各级医疗单位征求意见。
意见稿要求医疗机构向患者公开各项服务价格,具体包括药品价格,医用耗材价格,住院病人每日费用清单,以及门诊费用清单等,可以采用公示栏、电子屏、提供查询服务等公开方式。
意见稿同时要求
《院务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明确,医院要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除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一律要列入院务公开目录范围。
[值班总编推荐] 用你我的匠心,托举起繁盛的中国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主持召开部分省区市“十五 ...
[值班总编推荐] [社论]
启蒙和审美的双重交响
【详细】
秦嗣德:中国传统水墨艺术的人文语境
劳动铸就中国梦
以高质量网络法治建设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