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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韩发表《北南关系发展与和平繁荣宣言》

2007-10-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高浩荣 夏宇 我有话说

新华社平壤10月4日电 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日和韩国总统卢武铉4日在平壤发表《北南关系发展与和平繁荣宣言》。双方表示将超越思想和制度的差异,把朝韩关系转变为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关系。

根据这一宣言,双方将举行总理会谈,第一次会谈将于11月在首尔举行。双方首脑将随时会晤,协商悬而未决的问题,促进北南关

系的发展。

双方在《宣言》中表示将不干涉对方的内部事务,按照和解、合作、统一的要求解决北南关系问题,并各自调整有关法律和制度,积极推动各领域的对话和接触。

双方决定将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争端,反对朝鲜半岛的任何战争,坚定不移地遵守互不侵犯的义务。双方将于11月在平壤举行国防部长会谈,讨论建立军事信任措施等问题。

双方一致认为应该结束现存的停战体制,建立持久的和平体制。为此,双方将推动召开有关三方或四方首脑会晤,以签署和平宣言。

双方强调将共同努力,促使六方会谈“9・19共同声明”和“2・13协议”得到履行,以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

双方表示将在互利共荣和互通有无的原则下继续扩大和发展经济合作,谋求民族经济的均衡发展和共同繁荣。为此,双方决定建立包括朝鲜海州地区在内的“西海和平合作特区”,并加快开城工业区的开发,在东海岸安边郡和西海岸的南浦市建立造船合作园区,同时推进农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各领域的合作。为了顺利推进北南经济合作,双方决定将现有的“北南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升格为副总理级的“北南经济合作共同委员会”。

双方表示将扩大社会文化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将首次利用西海线铁路运送北南联合拉拉队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

在人道主义合作方面,双方表示将扩大离散家属的团聚,推动音像和信件的交换,在金刚山会面所完工后开展正常的离散家属会面。双方还表示将加强在国际舞台上的合作,以维护民族利益和海外同胞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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