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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才能“和谐”

2007-10-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肖国忠 我有话说

“这是篇闪耀着法治光芒的光辉报告!”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主任翟玉华代表和记者打过招呼后,仍然沉浸在刚才会议讨论的思路中。

“报告当中‘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法意义十分重大,这是第一次在党代会的报告里出现这种说法。”记者的问题刚刚出口,翟玉华就滔滔不绝地说道:“‘依法治国’是个理念

问题,是个思想认识问题。我们虽然在多年以前就提出‘依法治国’,也确实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总体来看,由于没有将其上升到‘理念’的高度,所以‘依法治国’尚未达到理想的状态,‘有法不依’仍然不是个别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树立法治理念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在‘理念’前面加上‘社会主义’的修饰语,则表明了我国法治理念的社会性质和法治目标。”

翟玉华在和记者聊到“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时,显然对该问题已经了然于胸,他说:“之所以有‘全面’的提法,是全面考察了我国法治的现状而提出来的,表明我国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另外,‘全面’的提法也充分表明党中央推行‘依法治国’方略的坚强决心。”记者尚未提问,翟玉华的思维已经延伸到了如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了。他说,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需要从各个方面入手。

“十七大报告,为今后我国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指明了方向,指出了重点。对于我们从事法律事务的人来说,下一步的工作就是严格依照报告的要求,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让中华大地处处闪耀着法治的伟大光芒!”翟玉华语气激动地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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