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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007-10-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26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审判工作监督机制、促进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情况的报告。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

今天的会议由副委员长热

地主持。

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成立以来,始终把推进公正司法作为立法和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连续四年听取“两高”专项工作报告,先后对律师法和法官法、检察官法进行执法检查,并对有关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有效地规范了司法和执法行为,推进了公正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向会议报告了完善审判工作监督机制、促进公正司法的情况。他说,党的十六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逐步建立起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公正司法。特别是自2005年10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监督情况的审议意见,紧紧抓住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既充分发挥诉讼制度内在的监督制约作用,又自觉接受外部的监督制约,审判监督工作呈现出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的良好局面。

肖扬说,在充分认识完善审判工作监督机制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人民法院极少数案件裁判不公、执行不力的问题仍然存在,人民群众对一些法官的工作作风问题还时有反映,极少数法官违法犯罪行为还时有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将以人民群众在诉讼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审判工作各项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水平,确保司法公正:一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不断优化审判工作监督体系;二是切实抓好各项审判监督机制的落实,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监督的质量与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法官司法行为监督的制度建设,建立审判工作监督的长效机制;四是严格执行监督法,不断改革和完善自觉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向会议报告了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的情况。他说,党的十六大以来,检察机关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在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的同时,注重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200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切实采取措施落实会议要求和审议意见,不断完善对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初步建立起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纵向监督与横向监督相结合、对执法活动监督与对执法人员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动了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健康发展。

贾春旺表示,加强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是一项长期任务,已经取得的成效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中的一些问题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有的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有的执法作风较差、办案质量不高,有的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极少数检察人员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造成恶劣影响。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解决上述问题: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各项法律规定;二是进一步健全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四是进一步落实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规定。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唐家璇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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