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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春天

2007-11-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肖国忠 我有话说

笔者在参加十七大报道期间,听到了不少代表发自内心的感叹。“法治的春天来临了!”就是来自湖南律师界的十七大代表翟玉华在聆听了胡锦涛同志所作的十七大报告后发出的感慨。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用了相当多的篇幅对这一思想进行了深

入阐述。回顾我国近年来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我们完全有理由与翟玉华共鸣:法治的春天确实已经来临了!

党的十五大提出要“依法治国”,从那以后,法治理念逐步渗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式写入党的十七大报告,以及“以人为本”指导下的“依法保障人权”的理性思维,无不显示出我国依法治国的日渐完善和成熟。这些年来,我国的法律体系日益健全,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制定和修改了诸多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一批基本的、急需的、条件成熟的立法项目相继完成,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我们的立法方法也更趋科学,在坚持原有的立法基本原则和良好立法方法的基础上,我们突出了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将专家的法律知识与民众广泛的法治诉求充分结合起来,从而保证立法的精准和实效。这些年来,司法改革也稳步推进。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可喜成绩。比如,检察院系统设立反贪局;人民陪审员从2005年起由原来的法院选定改为由人大确定;确立主诉检察官和主审法官制度;建立规范化操作流程与办案制度,等等。我国的法律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人才培养体系。比如,我们在招收法学本科、研究生的同时,大规模培养法律复合型人才,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这些年来,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大大增强。人们在捍卫自己权利的同时保持着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在争取自身合法利益的同时保持着对法律的敬畏和遵从、对社会秩序的遵守和维护。

我们在法治方面取得的这些成绩,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中央多次将“依法治国”写入正式文件,并在不断丰富完善的基础上反复强调和论述,本次全国党代会更是史无前例的有三位律师成为党的十七大代表。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粒沙石在蚌体内可以打磨成珍珠。我觉得,这不仅仅是个人的荣誉,我们的身后还有13万名执业律师,这表明了党对律师以及律师所代表的新社会组织的认可,以及对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翟玉华律师在其当选为十七大代表时曾发出这样的感慨。其实,这种发自肺腑的感慨不仅代表了翟玉华个人,也代表了全国人民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拥护和对党中央的高度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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