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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立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医院

2007-11-3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乌鲁木齐11月29日电(记者王瑟)从本月开始,新疆正式启动了公立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这意味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制度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此次对口支援的机构包括城市辖区内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以及部

队、武警等医疗卫生机构可自愿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对口支援或协作关系。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必须就近承担至少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对口支援任务。各支援机构必须选派业务水平高的高中级医护人员和管理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家庭病床管理技术方案,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免费为社区培养卫生技术及管理人员。

转诊到公立医院的患者,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收取门槛费,避免重复收费。建立转诊绿色通道,优先检查、治疗和手术,转诊双方均要由专人负责,做好随访和信息登记工作。

为保证这项工作的执行,新疆规定,对口支援工作与定点帮扶、卫生下乡工作结合起来,与医务人员职称晋升结合起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主治医师在任职期间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并作为晋升职称的基本条件之一,计入任职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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