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沪苏浙与中国人民银行签署框架协议

2007-12-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曹继军 我有话说

本报上海11月30日电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在沪共同签署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协调发展支持区域经济一体化框架协议,标志着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协调发展工作正式启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江苏省委书记、省

长梁保华,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等出席签约仪式。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冯国勤,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克志,浙江省副省长王永明出席协议签署仪式。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围绕金融如何进一步支持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一体化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在充分协商基础上,经各方一致同意,形成了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协调发展支持区域经济一体化框架协议。签署协议的各方将逐步完善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协调发展推进机制,并就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市场融合与创新、资金跨地区流动、建立金融风险的共同预警和防范机制、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和培训力度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具体措施。协议还提出设立“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论坛”,并将其作为推进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重要平台。论坛按照“联合主办、轮流承办”的方式举办,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