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坚定了依法治国的坚强信念

2007-12-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雅琴(中国国家法官学院教授、莫斯科大学法律系访问学者 我有话说

作为一名中华学子,身处海外,聆听我们党的十七大报告,备感亲切、鼓舞、振奋和自豪。

作为一个法律人,最感兴奋的,就是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浓墨重彩地描绘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宏伟蓝图和辉煌前景。十七大报告无论是总结过去的经验,还是谋划未来的发展,无论是谈及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还是论述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自身建设,无不贯穿着“法的精神”。深化改革开放离不开法治,落实科学发展观离不开法治,构建和谐社会更离不开法治,可以说,法治是我们实现十七大报告规划宏伟蓝图的有效保障。

十七大报告第六部分“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的第三小节,在短短三百字左右的行文中,从三个不同的侧面三次强调了维护法的“权威”,一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二是“司法的权威”;三是“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这不仅说明我们党对“法”的理解更加深刻、更加成熟,而且再次表明了我们党依法治国的坚强信念。此外,“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这两个重要概念也首次出现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使我们对在国内真正树立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更加充满信心。

十七大报告有一个引人关注的地方就是对法律程序的重视。虽然没有直接的表述,但字里行间体现了这样一种精神。报告明确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既是我们党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的目标,也是作出的具体部署,反映了我们党在权力运行上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坚强决心。

其实,报告体现的法律精神是相互融通的,如为了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报告提出了若干具体措施,其中有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等。报告还要求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等,这些都体现了对法律程序的重视和民主法治的要求。

要维护“法”的权威,首先要树立“法”的权威。“公民意识”一词也首次出现在党代会的报告中。增强全社会每一个人的公民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无疑是扩大人民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支撑。而使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立法程序,注重在行政执法程序和司法程序中保障当事人的参与权、平等权、表达权、知情权等,才有利于保护和广泛提高“公民意识”,在全民中真正树立起“法”的权威。 (本报驻莫斯科记者杨政采访整理)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