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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发布

2007-12-1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9日电(记者冯永锋)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发布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国家环保总局生态司司长万本太说,按照这个“规划纲要”,甘肃甘南、云南东川、江西东江源三个区域将成为我国首批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目前都已经通过了审批程序。

万本太介绍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

是我国生态功能区保护的首部规范性文件,对指导我国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生态功能保护区是指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蓄洪水、防风固沙、维系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内,有选择地划定一定面积予以重点保护和限制开发的区域。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将重点开展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合理引导产业发展,二是保护和积极恢复生态功能,三是强化生态环境监管。

万本太说,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生态功能区要处理好与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特别保护区间的关系。在空间范围上,生态功能保护区不包含这些特别保护区域;在建设内容上,避免重复,互相补充;在管理机制上,各类特别保护区域的隶属关系和管理方式不变。

万本太说,甘肃甘南、云南东川、江西东江源成为全国首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有关审批程序已经完成,相关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之中,相信这些区域,对探讨生态功能区的长效发展机制、生态补偿机制都会有很重要的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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